贷款
1.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打印《申请表》。
2.前往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道,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原户籍县级资助中心。
办理人:您本人或者您的共同借款人,只需一方到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申请。
续贷材料: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②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