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9月25日之后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截至9月1日上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信、招商、广发、平安四家股份制银行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接连发布公告称,将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贷利率工作,并在抓紧制定个人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实施细则。
据了解,9月25日前,银行进行修订合同文本、改造调整系统、识别符合标准的客户等准备工作,并尽快向借款人公布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