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
温馨提示:
1.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