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创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状态的人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自主创业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常住人员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按我市相关规定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书)。
3、刑满释放人员:刑期执行完毕或假释考核期满的服刑人员。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复员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不含政策性安置就业或已被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退伍军人)。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的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承担去产能企业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户籍在农村,离开户籍所在地转移就业取得工资性或经营性收入,在县(区)以下自主创业的人员。
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农村户籍(或身份证住址)在农村,开展自主创业的人员。
9、网络商户:在第三方网络平台上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创业人员。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含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上述10类人员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信息登记外,其他人员提供相应身份证件即可。对其中的妇女、高校毕业生、退役转业军人,应给予重点扶持。对于申请人属于多个类别的,取其一种类别。申请人不能在贷款期限内再次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国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要求,鉴于合法创业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人员的类别,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并做出承诺。